蓝芩口服液治疗小儿急性咽炎(肺胃实热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Ⅱ期临床试验
浏览量:103日期:2024-06-18 22:17:15
小儿急性咽炎(肺胃实热证)
评价蓝芩口服液治疗小儿急性咽炎(肺胃实热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Ⅱ期临床试验
1 符合小儿急性咽炎西医诊断标准,对于相关症状具备表述能力;
2 中医辨证属于肺胃实热证;
3 年龄3~17岁(含3岁和17岁),性别不限;
4 病程不超过24小时;
5 知情同意过程应符合规定,法定监护人与受试儿童(≥8周岁)共同签署知情同意书;
1 小儿化脓性扁桃体炎者;
2 咽白喉、猩红热、扁桃体炎、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咽炎等与本病症状表现类似者;
3 合并肺炎、支气管炎、严重喉炎、中耳炎、鼻窦炎等呼吸道疾病者;
4 体温>38.5℃;
5 CRP>20mg/L;
6 首次就诊时外周血白细胞总数、中性粒细胞计数超出参考值范围上限者;
7 不能用所试验病证病情解释的血肌酐、尿素氮(BUN)和谷丙转氨酶(ALT)增高,尿蛋白加以上和尿红细胞加以上者;
8 重度营养不良,或伴有其它心、肝、肾及造血等系统严重原发性疾病,精神病患者;
9 对已知本制剂组成成分、对乙酰氨基酚过敏者;
10 研究者认为不宜参加临床试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