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CZ1S局部浸润用于痔疮切除受试者术后镇痛的II期临床试验
本品拟主要用于术后镇痛
注射用CZ1S局部浸润用于痔疮切除受试者术后镇痛的有效性、安全性及PK特征的随机、双盲和阳性药对照II期临床试验 1 受试者能够理解本临床试验的程序和方法,经过充分的知情同意,自愿参加并由受试者本人或法定监护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2 年龄≥18周岁的男性或女性;身体质量指数(BMI)在[18.0~30.0]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3 Ⅲ~Ⅳ度内痔或外痔或合并有脱垂的混合痔的受试者。 4 美国麻醉医师学会(ASA)分级为I-Ⅲ级的受试者。 5 受试者须同意在签署知情同意后至用药后30天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1 对药物成分过敏或过敏体质者(如对两种或以上的药物、食物或花粉过敏)。 2 QTc间期明显延长,或正在应用导致QT/QTc间期延长的药物者。 3 与痔疮切除术无关的身体状况或手术并发的疼痛,可能会混淆术后疼痛评估者。 4 既往有痔疮切除术病史的受试者。 5 合并有肛周、直肠等病理学变化者。 6 有以下任何一项临床严重疾病史或现患严重疾病者: ①呼吸系统疾病 ②神经精神类疾病 ③循环系统疾病 ④血液系统疾病 ⑤消化系统疾病⑥存在其他可能显著影响试验药物的安全性评价或体内代谢的疾病或疾病史者。 7 严重或难治性术后恶心或呕吐史。 8 筛选期实验室检查有临床意义者。 9 手术前一定时间内使用过以下药物或/和治疗者:a.手术前或正在使用肌肉松弛剂和抗胆碱药等;b.手术使用过阿片类或类阿片类药物;c.手术前至至给药结束后72h使用过全身类固醇;d.手术前使用过局麻药;e.从手术前使用过任何方案规定外的镇痛药者。e.手术前3天内,静脉或口服甲硝唑。 10 手术前48h至给药结束后72h期间不能戒烟、戒酒(含有酒精的治疗药物除外)者。 11 筛选前3个月(90天)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者。 12 筛选前3个月(90天)内,接受过重大手术者,或接受了可能显著影响研究药物体内过程或安全性评价的手术者。 13 筛选前3个月(90天)内参加过药物或器械临床试验,且接受了试验用药品或器械治疗者。 14 有晕针或晕血史,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采血者。 15 筛选前2年内有药物滥用史。 16 筛选期血或尿妊娠试验呈阳性,或正处于哺乳期。 17 研究者认为将无法评价疗效或不大可能完成预期的疗程和随访等不适宜参加本试验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