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DM1002片在超重或肥胖受试者中的安全性及耐受性临床试验
用于超重或肥胖人群的体重管理
一项在中国超重和肥胖成人受试者中评价HDM1002片多次口服给药、剂量递增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及药效学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的Ib期临床研究 1 年龄为18~60岁(含18岁和60岁)的中国男性或女性受试者; 2 BMI在24.0~36.0 kg/m2之间(含24.0和36.0 kg/m2); 3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自签署知情同意书(ICF)前14天至末次给药后30天内,男性受试者自签署ICF至末次给药后90天内,无生育计划且同意采取高效的避孕措施; 4 能够理解本研究的程序和方法,自愿签署ICF,愿意严格遵守临床试验方案要求完成相关流程。 1 随机前3个月体重变化≥ 5%; 2 诊断为继发性超重或肥胖; 3 合并存在具有明显临床意义的心脑血管疾病、胃肠道疾病、糖尿病、甲状腺髓样癌、多发性内分泌腺瘤病2型、慢性胰腺炎、恶性肿瘤;以及任何存在可能影响受试者安全或研究结果判定的呼吸、神经、泌尿生殖、血液、内分泌系统等疾病; 4 签署ICF前3个内进行过重大手术者,或计划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 5 已知对GLP-1受体激动剂过敏; 6 签署ICF前3个月内,使用过明显影响体重的药物;降脂药剂量未稳定者; 7 随机前30天内或末次给药后5个半衰期内(以较长者为准)参加过任何临床试验; 8 17.筛选期有任何一项实验室检查指标符合下列标准: a)谷丙转氨酶>2.0×正常值上限(ULN),或谷草转氨酶>2.0×ULN,或碱性磷酸酶>1.5xULN,或总胆红素>1.5×ULN(Gilbert’s综合征受试者若直接胆红素≤ULN,可以参加本研究); b)甘油三酯>5.6 mmol/L;或总胆固醇≥7.75 mmol/L; c)降钙素≥50 ng/L; d)促甲状腺激素>6.0 mIU/L或<0.4 mIU/L; e)血淀粉酶或脂肪酶>ULN;eGFR<60 mL/min/1.73m2 f)QTcF>450 ms 9 传染病筛查阳性者; 10 习惯性吸烟、嗜酒、药物滥用者; 11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 12 随机前3个月内献血者; 13 属于该项目的研究者或其他相关研究人员; 14 研究者认为不适宜参加临床试验的任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