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性红斑狼疮SHR0302缓释片临床试验
系统性红斑狼疮
评价SHR0302缓释片和速释片在健康受试者中的相对生物利用度的临床研究(单中心、随机、开放、交叉) 1 自愿在本试验相关的活动开始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能够理解本试验的程序和方法,愿意严格遵守临床试验方案完成本试验; 2 年龄在18~60岁(含两端值,以签署知情同意书时为准),健康受试者,男女均可; 3 男性体重 ≥ 50 kg,女性体重 ≥ 45 kg,且体重指数(BMI):19~26 kg/m2(包含两端值); 4 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至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受试者(包括伴侣)无生育计划,且遵守相关的避孕要求(详见附件中的“避孕方式”)。 1 有任何临床严重疾病史或研究者认为可能影响试验结果的疾病或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循环系统、内分泌系统、神经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或血液、免疫、精神及代谢疾病病史; 2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6个月内有结核病史者;或随机前4周内结核T-spot试验阳性者; 3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3个月内有嗜烟史者(平均每日吸烟>5支),或在研究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4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3个月内平均每天摄入的酒精量超过25 g(例如,750 mL啤酒、250 mL葡萄酒、或50 mL白酒),或在研究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含酒精产品者,或筛选时酒精呼气测试阳性者; 5 药物滥用者,或筛选时尿药物滥用筛查阳性者,包括:吗啡、冰毒(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可卡因、摇头丸(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大麻(四氢大麻酚酸); 6 筛选期12导联心电图检查QTc>450 ms或存在经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的其他异常情况; 7 筛选期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腹部超声或胸部影像学检查等提示存在经研究者判定为有临床意义的异常; 8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阳性,或抗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或人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或梅毒抗体阳性者; 9 随机前7天内,进食了任何包含葡萄柚、柚子、浓茶、咖啡、芒果之类的饮料或食物; 10 过敏体质,或怀疑对SHR0302药物中的任何成份过敏; 11 随机前4周内发生过的需使用全身性抗微生物治疗的感染(病毒、细菌、真菌、寄生虫感染); 12 随机前2周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或膳食补充剂; 13 随机前4周内使用过细胞色素P450 3A4酶(CYP3A4)的抑制剂或诱导剂类药物的全身性治疗(详见附件2); 14 随机前3个月内(以上次试验末次访视时间为开始时间计算)参加任何药物临床试验并服用了试验药物者(如试验药物的5个半衰期超过3个月,则以5个半衰期的时间为准); 15 随机前12个月内接种过卡介苗疫苗;或随机前3个月内接种或暴露于其它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接种疫苗者; 16 随机前3个月内接受过任何手术者,或术后尚未恢复,或预估试验期间可能有手术或住院计划者; 17 随机前3个月内献血(或失血)且献血(或失血)量≥400 mL,或接受输血者; 18 经研究者判断受试者有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的情况,或有其他不适宜参加本研究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