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发或难治性套细胞淋巴瘤伊布替尼片人体试药招募
本品单药适用于复发或难治性套细胞淋巴瘤(MCL)成人患者。 本品单药或与利妥昔单抗或奥妥珠单抗或维奈克拉联合用于治疗既往未经治疗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CLL)成人患者。 本品单药或与苯达莫司汀和利妥昔单抗(BR)联合用于治疗既往接受过至少一种治疗的CLL成人患者。 本品单药适用于既往至少接受过一种治疗的华氏巨球蛋白血症(WM)患者的治疗,或者不适合接受化疗免疫治疗的WM患者的一线治疗。本品联用利妥昔单抗,适用于WM患者的治疗。
评估受试制剂伊布替尼片(规格:140 mg)与参比制剂Imbruvica®(规格:140 mg)在健康成年受试者空腹和餐后状态下的单中心、随机、开放、单剂量、四周期、两序列、完全重复交叉生物等效性研究 1 试验前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 2 能够与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研究; 3 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自筛查开始至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无生育计划、捐精及捐卵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见附录3); 4 年龄为18周岁以上健康男性和女性受试者(含18周岁); 5 男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50 kg。女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45 kg。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体重指数在18.6~28.5 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6 无心血管(高血压病史)、肝脏、肾脏、泌尿生殖系统、消化系统、呼吸系统、神经系统、血液系统、免疫系统、神经精神系统、肌肉骨骼系统、皮肤及代谢异常等慢性疾病史或严重疾病史。 1 筛查前3个月内出现平均日吸烟量≥5支者,试验期间不能戒烟者; 2 有特定过敏史者(哮喘、荨麻疹、湿疹等),或过敏体质,或对伊布替尼或同类药物或片剂中任何辅料过敏者; 3 筛选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有大量饮酒史者(即每周饮用>14个单位的酒精:1单位约10 mL酒精,约啤酒(按3.5%计)285 mL,或烈酒(按40%计)25 mL,或葡萄酒(按10%计)100 mL; 4 有晕针晕血史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 5 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胃肠道疾病史者; 6 既往有出血性疾病史(如血小板减少症、颅内出血、消化道出血、血友病和血尿等)者; 7 服用研究药物前30天内有急性感染(败血症、中性粒细胞减少性败血症、细菌、病毒或真菌感染等)、眼部疾病(如视物模糊、结膜炎等)者; 8 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有任何可能影响试验安全性或药物体内过程的手术史、外伤史者,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 9 在给药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200 mL),和/或2周内献血小板者; 10 在给药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的药物或器械临床试验; 11 在给药前14天内接受过疫苗接种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接种疫苗者; 12 在给药前14天内使用了任何处方药; 13 在给药前7天内使用了任何非处方药、中草药或保健品(如:鱼油和维生素E制剂); 14 在给药前30天内使用过与试验药物有相互作用或改变肝酶活性的药物【如:诱导剂—卡马西平、利福平、苯妥英、巴比妥类、糖皮质激素、氯化烃杀虫剂(DDT类)、降血糖药、圣约翰草等;抑制剂—茚地那韦、地尔硫卓、维拉帕米、氟伏沙明、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唑类抗真菌药(如酮康唑、伏立康唑等)、大环内酯类(如红霉素、阿奇霉素等)、氟喹诺酮类(如环丙沙星等)、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抗组胺类、奥美拉唑等】及抗凝剂(如华法林、其他维生素K拮抗剂)、抗血小板药等药物者; 15 在给药前7天内服用过特殊饮食(比如葡萄柚或葡萄柚汁、塞维利亚橙等)或有剧烈运动,或有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16 在给药前48 h内摄取了巧克力、任何含咖啡因、或富含黄嘌呤食物或饮料; 17 在给药前48 h内服用过任何含酒精的制品,或酒精筛查阳性者; 18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不能耐受标准餐者;或筛选前4周内有显著不正常饮食(如节食); 19 乳糖不耐受者(曾发生过喝牛奶腹泻者); 20 经临床医师判断有临床意义的异常情况,包括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检查、心电图或实验室检查; 21 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HIV抗体或梅毒初筛阳性; 22 药物滥用筛查阳性者或在过去五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试验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者; 23 女性受试者在筛查期正处在哺乳期或妊娠检查结果阳性; 24 女性受试者在首次给药前30天内使用过口服避孕药; 25 女性受试者在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使用过长效雌激素和/或孕激素注射剂和/或埋植片者; 26 育龄女性首次给药前14天内与伴侣发生非保护性性行为者; 27 受试者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试验者; 28 其它研究者判定不适宜参加的受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