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复能治疗黑色素瘤随机开放多剂量组平行对照临床试验
Ⅲ、Ⅳ期黑色素瘤
重组高效抗肿瘤抗病毒蛋白注射液治疗黑色素瘤单中心、随机、开放、多剂量组平行对照IIa期临床研究 1 年龄≥18岁,性别不限; 2 ECOG行为状态评分≤2分; 3 经病理学或细胞学明确诊断,手术无法切除的Ⅲ、Ⅳ期黑色素瘤(参照AJCC分期); 4 距末次化疗及其他抗肿瘤治疗≥4周; 5 为控制症状或严重并发症进行的局部手术治疗结束至少4周(骨转移灶的局部放疗不受此限制),既往治疗的任何毒性反应已恢复; 6 根据RECIST(1.0)标准,具有可评价的肿瘤病灶,需以螺旋CT或MRI检测,肿瘤病灶至少有一单径≥10mm(包括转移性淋巴结,CT测定病灶直径需≥10mm); 7 各器官功能基本正常: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 ≥1.5x109/L,血小板计数≥80x109/L,血红蛋白≥85g/L;血清总胆红素≤正常值上限的1.5倍;无肝转移时ALT和AST≤正常值上限的2.5倍,有肝转移ALT和AST≤正常值上限的5倍;血清肌酐≤正常值上限的1.5倍。 8 对本研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9 预计生存期超过4个月。 1 五年内患有任何其它恶性肿瘤(完全治愈的宫颈原位癌或基底细胞或鳞状上皮细胞皮肤癌除外); 2 不可控制的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 3 既往不能耐受干扰素治疗或干扰素治疗失败; 4 临床上有未控制的活动性感染如急性肺炎等; 5 合并严重的全身疾病:脑血管病(包括短暂性脑缺血发作)、未控制的高血压、急性心肌梗死、不稳定心绞痛、充血性心力衰竭、严重心律失常、6个月内发生血栓或栓塞事件、代谢性疾病(未控制的糖尿病等)等; 6 目前有甲状腺炎、甲亢、甲减等; 7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或有妊娠可能的女性首次用药前妊娠检测阳性; 8 有生育能力的(男性或停经不到1年的女性)患者不愿意采取避孕措施的; 9 既往有严重的心理或精神异常、药物成瘾或酒精依赖者; 10 研究者认为不适宜参加本研究者。